穷途末路144章白清明吐槽大会(中)(4866字)
朱砂”以及“如何安顿柏素素”这三座大山压在脊梁骨上,他深夜醒来就能看见有只大黑狗坐在x口,憋得他喘不过气。 但凡他当时再清醒一点,都能察觉出朱砂意思是:您不用担心如何遣散我,大家好聚好散。 可是他独自穿过深夜无人的街头,在寒风中沿着下城区的街道走了一圈,脑海里只有一个疑惑:分手对朱砂而言是解脱吗? 毕竟他没有什么值得朱砂留恋的。 他粗鲁、暴躁、喜怒无常又不善言辞,有一万个令人厌恶的缺点。朱砂跟着他,因为他有钱、他很强、他出现在朱砂生命的最开端。 他站在下城区破旧肮脏的路灯下,遥望着远处翻滚的海浪,忽然想到两件事。 第一,他已经不年轻了。 1 第二,他很有钱。 他的人生如同这座的破败残旧的跨海大桥,连接贫富两极的东西两岸,从白手起家到身价亿万,足够写几百万字传奇自传,只不过岁月斑驳加身,最辉煌的部分发生在过去,未来将是一览无余的无聊与平静。 而朱砂才二十三岁。 他依然日进斗金,他拥有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。如果他和朱砂之间只是金钱关系,那事情要简单得多。他是个有钱的男人,出现在她人格不成熟的少年。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肆意雕琢,从法律意义上讲,是犯罪。 在他罄竹难书的过去里,诱惑未成年少nV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。 他从来不为把朱砂变成战士而愧疚。 直到这一刻。 他养大的鸟儿,不该被困在冰冷华丽的笼子里,天幕茫茫辽阔任她自由翱翔。 而与此同时,很多蛛丝马迹证明了朱砂在离开他。 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