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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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浮夸,这让季漓很是头痛,下意识又拉开了跟陈戈的距离,在黑暗中环视了一圈,发现酒吧里好多人都是陈戈这个状态,反倒是没什么反应,看起来比较正常的自己显得更加突兀些。 季漓以为,台上这位年轻人的这个打扮,应该会唱一些rap一类的歌曲,反正肯定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,他这种老年人没听过的。结果一上来,熟悉的旋律响起,季漓的心脏微微颤抖了一下,不知道是音乐声太吵不适应,还是这首歌实在是充满故事。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,欢迎来到也罢酒吧,接下来一首eason的《好久不见》送给大家,希望大家都能够见到好久不见的那个人。 1 他的声音磁性又有特点,与他浮夸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如果把他形容成朝阳,那他的声音则是像皓月,孤冷清冽,像酝酿了多年的美酒佳酿,芬芳又蕴含着几分沧桑。 这样的嗓子,就像被天使吻过一般,只听一次,就让人永远都无法忘怀,仿佛有魔力一般,随着他声音的起伏,心也微微的颤抖着。 这首歌...... 季漓觉得自己有点蠢,明明三十多岁的人,还会因为一首歌而怀念起一个人来,实在是有够可笑。 他眯缝起眼睛,举起杯子,满满的摇晃着酒杯,杯中液体呈紫红色,摇晃起来杯壁上会有细密的泡沫,透过玻璃杯的反射,他似乎能够看见曾经的自己,又隐隐约约,看到了那个活在记忆之中,戴眼镜的少年。 他将里面的液体尽数吞进肚子,细细品了品,的确是有些发苦,苦的眼睛有些酸。 小漓? 就在这时,他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,那声音有些模糊,遥远的